产品
采购
企业
1.扶贫小额信贷标准
贫困户用贷款参与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符合条件的建卡贫困户(含脱贫户)提供5万元(含)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
2.信贷对象
(1)在大足区辖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和已脱贫享受政策户);
(2)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申请借款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
(3)具有生产经营和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的还款能力;
(4)无吸毒等不良嗜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本息(经银行机构认定的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还贷款除外);
(5)符合银行机构融资的其他条件要求。
3.贷款用途
扶贫小额信贷用于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采取以企带村、以社带户、以户带户和带股入社、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鼓励贫困户用贷款参与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禁止用于建房(乡村旅游等经营性用房除外)、购置家庭用品、个人消费、办理理财产品、定期等非生产性支出。
4.贷款流程
(1)贫困户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提出贷款申请。
(2)村级推荐。村推荐人对贷款人项目能力、规模、市场等初审,填写“大足区扶贫小额信贷信用推荐表”,签署意见,村委会盖章。
(3)镇街审核。镇街推荐人核实项目与实际及扶贫规划是否相符,确定项目可行性、贷款规模、期限等,签署意见,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4)区级核实。区级扶贫部门审核贷款人是否农村建卡贫困户身份,签署意见并盖章。
(5)银行审定发放。符合信贷条件的与贷款人签订协议,发放贷款。
5.承贷银行
目前,重庆农业银行大足支行、重庆银行大足支行开展了扶贫小额信贷业务。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