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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4 14:03 发布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有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益,根据《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大足科发〔2019〕27号)和《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平台管理实施细则》(大足科发〔2019〕29号)文件精神,区科技局决定开展2022年大足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地类别
科技创新基地主要包括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工作室等。各申报单位可选择其中一项符合条件的基地类型申报,且不得多项申报。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单位应当是大足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科技创新基地研发方向与服务领域应当符合产业技术创新和学科建设发展需求,应当具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或设施条件、结构合理的研发或服务人员队伍,以及开放共享和协同创新的运行管理机制;
(三)科技创新基地的负责人和成员应当符合科技计划信用评价等级要求。
(四)具体申报条件以附件1的申报指南为准。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区科技局在门户网站公布基地申报指南,符合科技创新基地申报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创新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2);
(二)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局提交申报资料;
(三)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驻区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果在科技局网站上公开;
(四)形式审查通过的基地,区科技局组织专家组会同驻区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到现场审核;由专家组论证基地的可行性,并给出认定意见;
(五)对专家组认定通过的基地,在区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区科技局授予相应的大足区科技创新基地铭牌。
四、经费支持
本次申报的科技基地主要有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工作室,根据基地类型给予3—10万元的后补助奖励。
五、注意事项
1、已经创建并认定了的基地将不再重复申报,可以申报更高一层次的基地。比如,2021年认定的科技创新工作室,今年可以申请创建技术创新中心。
2、申报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申报单位的股权结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公司章程、出资证明、合作共建协议等),申报单位的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研发人员在职情况和收入情况的相关证明(包括社保、聘书、协议等),本科以上或高级职称以上研发人员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各项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成果、有效发明专利、科研项目有关证明材)。
3、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2年4月29日前交区科技局311室(原棠香街道办事处、棠香街道先锋路1号),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QQ邮箱(2358963242@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丰源,联系电话:023-43766268;
陈重元,联系电话:13002358166。
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创新基地申报指南
2.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创新基地申报表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