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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0 09:10 发布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度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及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无线电用频设台单位,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经营主体,市无线电监测站: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及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监督检查,根据市经济信息委202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制定《2021年度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及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及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经济信息委202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结合我市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情况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电台执照的无线电使用单位及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上进行备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经营主体。具体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情况检查按用频设台单位2%比例抽取;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情况检查按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单位2%抽取。
二、检查内容
(一)无线电频率使用检查。
1.依法办理取得使用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情况;2.按照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情况;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情况;4.持续保持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条件的情况;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履行的事项。
(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检查。
1.依法办理取得使用无线电台执照的情况;2.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情况;3.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4.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情况;5.对无线电台(站)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其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情况;6.明确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做好本单位无线电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无线电干扰应急处置预案的情况;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履行的事项。
(三)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检查。
1.是否存在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2.是否存在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的行为;3.检查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是否准确完善;4.检查各经营户是否证照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等。
三、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方案。制定2021年度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及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等内容。
(二)公示检查方案。公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投诉。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不进行“双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