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府办发〔2007〕58号
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7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根据 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关于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7〕25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通知》(渝办发〔2007〕29号)等相关要求,特制定《2007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方案》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
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7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心系交通安全,远离事故伤害。
二、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
三、活动时间
2007年4月22日至7月29日。
四、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养成交通文明习惯,达到道路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的目标,为实现“知识武隆、创新武隆、生态武隆、和谐武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宗德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李廷国担任,县委宣传部、县交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团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县文明办、县教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监察局、县国资局、县农业局、县安监局、县市政局、县运管所等为成员单位。
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雷树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并指导各部门、专业客运公司开展大宣传活动,制定大宣传活动的考核办法。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干部作为专门联络员,确保大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联络员为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彭德龙,负责按上级机关要求报送活动期间相关材料以及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系,联系电话:77821177,13908257898。
六、活动安排
(一)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4月22日,在人民广场进行大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已进行)。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活动
1.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会议。由县政府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公安交警、交通、安监和监察等部门联合召开由部门、乡镇、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群众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会议;乡镇、街道也要召开以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会议。
2.县教委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3.县专业客运公司负责组织全体员工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会议。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采访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县广播电视台等部门配合,组织县内媒体,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及大宣传活动进行实地采访报道,扩大活动影响。
u3000 (四)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由县教委牵头,县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配合,以“安全伴我成长”为主题的班会、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以“小手牵大手”带动市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的普遍提高。
(五)县总工会要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技能专项竞赛等活动。
(六)县共青团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青年志愿者深入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学校、车站码头等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举行交通安全文艺节目表演,上街协助交警执勤,倡导市民养成文民出行的良好社会风气,纠正不文明行为。
(七)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有关部门要在城镇主要路段、地区要因地制宜制作规范固定的公益标语。制作宣传单、温馨提示、小标语、宣传画、警示光盘和印有交通安全提示的纸杯、车内装饰吊牌、扑克、课程表等宣传品,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提高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
(八)县文明办要积极参与和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大宣传活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纳入我县市民文明行动。
(九)县市政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支持参与大宣传活动,合理规划设置广告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十)县级各机关负责组织本机关内部的宣传,教育机关工作人员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横穿公路,不违规驾车,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表率。对公务员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要通报本单位。
(十一)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县公安局要组织公安民警上路宣传执法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全县深入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七、活动督导
由县安监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委牵头组成督导组,分别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学校、企业大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各部门和专业客运公司要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精心制订方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百日大宣传活动要求,制订实施工作方案,落实活动负责人和联络人(方案和联络人名单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坚持面向基层。要深入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学校、车站码头等地,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组织人员协助交警执勤,倡导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气。县级机关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宣传与整治要结合起来,大力纠正不文明行为,对典型案例要进行曝光。客运公司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企业负责人和客运驾驶员安全承诺书、心得体会交流、建章立制等形式把活动引向深入。同时,客运企业要确保宣传活动的参与率达到100%,严禁驾驶员“以交钱代学”。
(四)及时上报信息。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期间,相关部门每20天要向县政府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简报一次工作情况。县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全县工作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于8月10日前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