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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为小微主体提供融资担保,及时履行代偿业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加大创业就业融资扶持力度,为小微主体提供贴息贷款;完善低费率应急转贷周转金帮扶政策,支持流动性困难企业转贷续贷。
《通知》强调,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乡村振兴相关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青年带头人或涉农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支持。此外,还需完善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等政策,发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作用。
《通知》同时要求,要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对接,优化风险分担机制,降低科技型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提高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利用金融手段服务科技创新。
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唐峰表示,政策的出台,目的是发挥公共财政的逆周期、跨周期调节作用,让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提升助企纾困实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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