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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但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批复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重庆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申报采取“动态申报,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方式,原则上每半年审定发布一批。
申报主体还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鼓励发展的方向、与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和战略导向一致、符合区域产业布局和技术创新导向,以及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等选项原则。
从选项重点来看,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是大数据智能化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发的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的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企业内设研发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市场化运营的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项目;质量技术攻关、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标准制修订和品牌建设项目。
据了解,《目录》将重点关注四类项目,包括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应用和能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形成目标生产能力的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产学研重大项目,主要包括依靠产学研协同创新进行开发、预期经济效益高的重大项目,以及已取得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在渝实施产业化的重大项目;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第三方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括检验检测、样机样件开发试制、模具试制等),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项目;质量品牌标准项目,主要包括质量管控能力提升项目,产品质量提升攻关项目,品牌创建能力提升项目,牵头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被列入国家产业政策禁止与淘汰目录的产品、技术;能耗高、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进口散件组装的产品;仅花色、款式、包装等发生变化的产品常规性升级等四类项目产品不宜申报。
重庆市经信委表示,对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的项目,可按《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不再需要鉴定并享受政策。另外,对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的项目,可按程序申请市级新产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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