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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忠县:发布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措施

资讯中心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网络 / 浏览: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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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昨日发布政策文件,支持中小企业在抗击疫情中渡过难关。具体包括以下十条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1. 建立数据台账。各产业发展部门要全面动态掌握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对全市支持政策建立“一企一库”(每个企业可享受的政策)并按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自身领域情况建立“一策一库”(每个政策拟执行、已执行的全部情况)并动态滚动更新。各产业发展部门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纵向无缝争取政策、横向联动紧密。(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2. 提速推进审批。减少纸质件办理,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和“不见面”审批,各产业发展部门牵头预约审批并跟踪办理审批手续,各审批部门实现“一个部门一个科室一个人员”对外全程办理。推出线上当场办结惠企措施。(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3. 加强要素保障。要素保障部门接到各产业发展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后,方便快捷满足企业水电气路讯等要素需求。(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4. 帮助复工复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忠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忠肺炎指办〔2020〕22号)抓紧开展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各产业发展部门重点针对“四上”企业用工、原材料、防疫物资等需求滚动建立供需清单并加以灵活协调,并实行“一周一调度”。(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 建立政策落实督导机制。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县发展改革委为联络单位的全县政策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每周收集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督导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对疫情期间市场主体提出的享受全市支持政策的申请,各有关部门必须实行网上“一窗”受理,在企业相关手续齐备情形下,确保2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回复。(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6. 强化“四上”企业直通车制度。深入落实“四上”企业直通车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复工复产难题。(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级有关部门)

 

二、进一步加大减负力度

 

7. 减免租金。对承租工业园区(含大渡口、水坪)标准厂房的企业减免2个月厂房租金、生产防疫所需相关物资(含保供)的企业减免6个月厂房租金(在疫情期间已享受减免租金政策的企业除外)。对园区外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市场主体减免1个月租金,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的“四上”企业减免2个月租金。鼓励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生产及经营用房租金。(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级有关部门)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保障

 

8. 提前兑付财政支持资金。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且市场前景较好的“四上”企业,其应当在今年下半年享受的各类产业专项补助资金,提前到今年上半年兑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级有关部门)

 

9. 加大信贷保障力度。全县一季度新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8%以上,上半年新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2%以上、综合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人行忠县支行)

 

10.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调度。疫情期间,加大2100万元“助农贷”“助保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即审核即拨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

 

本政策措施扶持对象为全县中小微企业,执行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国家、全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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