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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78号)文件精神,经长治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审核,下列161名职工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04月03日-2020年04月1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04月10日17:30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 话:2027052(传真同号)
电子邮箱:176204477@163.com
通讯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420室)
邮 编:046011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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