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
产品
供应
企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客户;
2.获有权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
3.资信状况符合我行的要求;
4.能够应要求提供我行认可的反担保条件;
5.能够满足我行的其他授信条件。
1.基本材料。如企业注册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董事会决议等;
2.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批复;
3.有权部门对发行企业债券的批准文件;
4.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企贷联系方式
023-41410211
经理电话:
戴经理15823377116 王经理1517889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