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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6 10:14 发布单位: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与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复核、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
(一)申报条件
在重庆市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且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1.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1),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和盖章原件的PDF电子版。
2.附件证明材料按照《评审参考要点》(附件2)的一级目录(基本情况、创造能力、运用绩效、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分类整理成五部分,如有加分项再增加一部分。每一部分的材料,编制目录后单独整合形成一个PDF文档。以上所有附件证明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企业名称+附件材料”命名,共不超过20M。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向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8日。
2.区县推荐。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推荐名额(附件3)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同时,将推荐汇总表盖章原件和word文档、企业申报材料电子件一并报送我局,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
二、复核、年度考核
本年度的复核对象为2021年度评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除参加复核的企业外,其他年度评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复核、年度考核由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考核、复核结果提出建议意见,并于12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市知识产权局研究确定考核和复核结果。
三、其他要求
(一)企业应诚信申报,凡以不当方法影响认定结果或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根据《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二)请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按《办法》要求开展推荐、复核、考核。注重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相结合,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切实发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1.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2.评审参考要点
3.区县推荐名额
4.2024年度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荐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