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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2 10:36 发布单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梁平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衔接“三区三线”成果,按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采用市区联动方式,系统调整梁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形成与梁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底线约束。坚持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
(二)强化空间管控。结合“十四五”环境管理目标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完善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
(三)突出分类准入。以调整后的环境管控单元为单位,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维度,优化调整梁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刚性约束,突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实现有机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梁平样板全面呈现,高水平美丽梁平基本建成。
三、调整结果
(一)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
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调整情况,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
调整后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18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9个,面积占比19.9%;重点管控单元4个,面积占比6.5%;一般管控单元5个,面积占比73.6%。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结果。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维持“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区县总体管控要求—单元管控要求”三个层级框架,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调整区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调整后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管控要求共11条。
四、应用与更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和本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结果,深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在服务我区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的全过程,应用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等生态环境治理的各方面,应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工业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持作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梁平府发〔2020〕22号)废止;后续因自然保护地优化预案成果批复、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等因素导致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发生变化确需进行更新的,按程序组织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