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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09:59 发布单位:忠县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3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22)、《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农发2024130)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市级评审认定的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贴息,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3年市级评审认定的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贴息的贷款为在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涉农贷款。

()贷款主体须按时结清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再按程序申请贴息。

()已经享受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得重复享受本次贴息。

三、贴息的贷款资金用途

(一)只有用于以下建设内容的贷款,才能申报贴息补助

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是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贷款

(二)下列情况不予贴息

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四、贴息时段

202371日至2024630日所产生的贷款利息。

五、贴息补助资金计算标准

2023年市级评审认定的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贴息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总额的60%。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百强领军企业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7万;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百强成长性企业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

贴息后剩余资金用于其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贴息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总额的6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

六、资金来源

渝财农2023122农发2024130

七、申报资料

(一)申报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2023年市级评审认定的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需提供文件、证书等依据。

()本通知附件1-5,所要求的内容必须填写真实、完整。

()银行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公章、经办人公章齐全)、贷款到账凭证或流水、本息还款凭证或结息清单,涉及贷款支出的所有合规合法的票据及附件

()申报所提供的资料、所有票据及附件必须与申报主体一致。

()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需提供资金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的相关材料,如建设合同、购买票据、建设图片等。

、项目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方便企业的原则

(一)贴息申报。申报主体自主填写完善附件1-5的资料,并交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完善手续,提供佐证资料(如贷款资金用途证明)并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

(二)乡镇(街道)初审。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经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初审,并签注申报意见。

(三)部门审查。经乡镇(街道)初审同意的申报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委

(四)核查、比对、公示。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县农业农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比对县发改委、商务、经济信息等部门是否重复享受,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审定,忠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集中公示无异议,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五)报账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业主与县农业农村委完善报账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人员严格审核,确保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报送方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725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忠县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403),联系人:谭静,联系电话54453109

附件:1.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概况

2.2024忠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申请表

3.2024忠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审核表

4.2024忠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补助汇总表

5.2024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申报承诺书(样本)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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