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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川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6 09:49 发布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医药园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为加快促进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金融人才政策》(南川府办发〔2021〕10号)、《〈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金融人才政策〉制造业部分实施细则(试行)》(南川经信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南川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申报工作,请属地乡镇街道及园区认真组织辖区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基本要求

1.在南川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时未纳入失信主体黑名单。

4.申报时不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

5.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

6.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申报方向及条件

(一)建设科技研发平台。2022年度获得国家级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认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庆,023-71427156。

(二)建设科技及公共服务平台。

1.国家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2022年度获得国家级小微型企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

2.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2022年度获得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庆,023-71427156。

(三)创新平台高效运行。国家级或市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企孵化园等各级创新平台2022年度运营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4)区级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市级复核或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直接采用其结果);国家级、市级复核未通过或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得纳入;同一运营主体获得多个认定的不能重复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庆,023-71427156。

(四)实施数字化发展。

1.实施数字化设备改造。企业2022年度以银行贷款融资方式实施数字化设备改造的制造业项目,贷款额度不低于500万元,且贷款实际用于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以发票为准);以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制造业项目,融资租赁合同金额(设备和软件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项目所有设备和信息系统均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云霞,023-71422725。

2.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示范认定。2022年度经市经济信息委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云霞,023-71422725。

3.大数据智能化相关项目入库。2022年度经市经济信息委或市大数据发展局评审纳入智能化赋能工程试点示范项目、智慧城市应用场景项目、大数据产业发展等市级大数据智能化入库项目;属社会投资项目,项目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云霞,023-71422725。

(五)“工业互联网”和软件服务业发展。

1.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落户南川。区内新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缴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有服务企业的具体案例;具备保障其工作开展的技术服务团队,本地化团队不少于10人(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具有数据安全、平台安全和访问安全等保障能力。

2.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022年度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

3.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认定。申报企业2022年度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云霞,023-71422725。

(六)制造业企业实施绿色制造。

1.绿色工厂认定。2022年度获得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认定。

2.能效“领跑者”认定。2022年度获得市级能效“领跑者”认定。

3.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认定。2022年度获得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认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云霞,023-71422725。

(七)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

1.制造业单项冠军、小巨人隐形冠军、专精特新认定。2022年度获得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小巨人、隐形冠军、专精特新认定。

2.重大新产品认定。2022年度获得市级重大新产品认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庆,023-71427156。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8:00。

2.符合条件的将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资料(附件1-3)装订成册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投资规划科,并将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08818105@qq.com。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项目;要加强项目审核,防止重复、多头申报区级财政补助资金。

2.各申报企业或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支持方向;申报项目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后择优进行补助。

3.各申报企业或单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