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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2 09:54 发布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部署要求,根据三届区委第114次常委会和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扩大)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渝规资规范〔2024〕1号)规定程序,现收回市旅游集团下属子公司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足区龙岗街道累丰社区1、7组1351-2号、1351-3号地块使用权。特对《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进行告示,公告期三十日(2024年7月11日-2024年8月9日)
附件:《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docx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