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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巴渝工匠”杯重庆市首届主导产业集群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09:39 发布单位: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渝经信发〔2023〕61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举办“巴渝工匠”杯重庆市首届主导产业集群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人力社保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和“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按照《关于印发“巴渝工匠”杯2023年系列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渝高技办〔2023〕8号)有关要求,决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间举办“巴渝工匠”杯重庆市首届主导产业集群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巴渝工匠”杯重庆市首届主导产业集群职业技能竞赛

二、大赛主题

技高行天下 能强走世界

三、大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至11月间(时间、地点详情见赛项实施方案)。

四、办赛方式

采取分散办赛的模式。

五、大赛项目

竞赛共设置4个赛项: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氢动力汽车检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集成电路EDA开发应用。

各赛项竞赛内容原则上涵盖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或对接历届国赛、世赛标准,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命题。

六、竞赛报名

本次竞赛参赛人员须年满16周岁以上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从事、学习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积极上进。以学生身份参赛的,应为重庆各类院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以职工身份参赛的一般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对未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五年以上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技能水平。以职工身份参赛选手不得担任同一赛事中同一项目的学生参赛选手指导教师。

参赛选手以单位组织报名参赛,各赛项参赛对象原则上区分学生组和职工组(或不设组别,符合要求的选手均可报名参赛),每个组别初始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50人、决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人,同一单位选派选手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报名详情见赛项实施方案)。

七、奖励政策

(一)个人(团体)奖励。

根据《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补助办法》(渝高技办〔2021〕14号)有关规定,大赛按照竞赛项目区分组别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另按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决赛参赛选手数量的30%设置优胜奖,统一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身份为学生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对其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的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氢动力汽车检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等三个赛项,参赛选手决赛实操成绩合格,可按规定获得与命题等级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决赛团队双人赛项前3队且实操成绩合格的,在命题层级基础上,可晋升高一等级。

(二)单位奖励。

根据各参赛区县(自治县)、有关单位组织工作、获奖情况及实际贡献,分别评选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等。

八、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争把大赛办成优质赛事,各单位要组织好预选赛,选拔优秀选手参赛,同时做好参赛相关保障工作。

(二)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选手食宿自理。 

(三)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辉鑫

联系电话:023—63899503

传  真:023—63899503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3楼3008室)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