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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4 10:50 发布单位: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发展若干政策绩效评估承担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背景
2022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了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发展若干政策(渝府办〔2022〕3、4、5、6号,以下简称“一县一策”)。“一县一策”实施近两年来,为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全面评估两年来“一县一策”落实情况,深入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落实好“一县一策”的意见建议,我委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分别对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一县一策”开展绩效评估。为择优选择承担机构,现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选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提交开展工作的方案及报价(参选单位可自愿选择评估全部或部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一县一策”),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内容。1.分别对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一县一策”两年来的执行情况全面进行评估,分析取得的成效、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2.分别对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一县一策”执行较差的政策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3.分别对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一县一策”执行较差的项目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4.分别形成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一县一策”评估报告。
(二)编制经费。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每个县的“一县一策”评估参选单位报价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绩效评估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评估工作。
三、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独立承担相关评估或规划的业绩。
(三)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收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四、申报材料
参与报名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编制大纲、进度安排、研究团队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高校除外);
(四)业绩证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3年8月25日17:00点前。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19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真实性承诺书
2.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