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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9 09:38 发布单位: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市拟推荐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和试点县各1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对标《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严格落实报送要求。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区县(自治县),于2023年8月25日之前,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申报函及相关纸质材料,同时将电子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具体材料包括:申报函;申报试点城市、试点县的创建工作报告,包括申报条件符合情况、近三年工作总结等;试点工作方案;基本工作状况表。
三、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各区县(自治县)要以申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充分整合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和金融等资源,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绩效,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