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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7 09:35 发布单位: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2023年村(居)务公开目录》的通知
城府办发〔2023〕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城委办发〔2015〕15号)精神,结合城口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开目录。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内容严格按照《重庆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内容进行公开,主要包括: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四)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情况。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强农惠农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农业产业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政策、公益林生态补偿补助政策、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政策、水库移民扶持政策、人饮工程建设政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临时救助政策、两项补贴政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政策等执行情况。
(二)农村土地政策:国家重点工程征用土地补偿政策、城镇开发用地补偿政策、宅基地申报审批政策、集体土地和“四荒”地承包及租赁政策、土地流转政策等执行情况。
(三)社会治理政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征地农转非政策、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等执行情况。
(四)社会保障政策:养老保险、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政策等执行情况;村(社区)干部及其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情况。
三、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强农惠农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奖励补贴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防灾救灾资金、土地征占用资金、森林补偿补助金、退耕还林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水库移民资金、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等使用情况。
(二)集体经济财务:村(社区)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情况。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及使用情况;团体、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等。
(三)组织运转经费:村(社区)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村(社区)干部待遇,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
四、服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建设情况:村(社区)干部职能职责及成员分工情况,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驻村工作队职能职责及成员情况,岗位承诺及履职情况;社工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城乡基层专业经济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和民间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等。
(二)民主管理情况: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股东代表大会的决定及实施情况,民主评议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情况等。
(三)考核管理情况:“河长”、“路长”、“林长”及公益性岗位履职考核情况。
(四)服务群众情况: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等。
五、其他
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村(社区)重大问题,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