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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3 16:49 发布单位:区委组织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持续发挥人才激励作用,全力做好2023年全区人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大足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大足委组〔2022〕29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足区范围内有人才项目建设需求的用人单位和优秀人才。
二、申报范围
实施区级重点人才项目,引进实施国家级、市级重大人才项目;引进科研院所;开展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家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平台的创建和提档升级;推进产教融合,开展“师带徒”示范;举办招才引智等相关人才活动;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人才素质提升、教育培训等。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2月前。
四、申报和审验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报对象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积极谋划人才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做好资金预算,认真填写《大足区2023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并向区委人才办报送申报材料。
(二)项目审核。区委人才办根据《大足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比选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申报对象主动向区委人才办提出验收申请。区委人才办成立验收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示。
(四)资金拨付。验收合格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兑现政策。
五、申报要求
(一)突出重点。申报对象要紧扣全力做好“三篇大文章”等重点任务,突出急需紧缺、实际需要和量质并重开展项目编制,确保“接地气”。各行业主管部门注重对接市级规划和把握市里支持的重点方向,统筹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项目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市级政策支持,同时引导、督促重庆英才、大足英才等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示范带动作用,围绕科研及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引才聚智等方面,积极谋划和申报人才项目。
(二)保证质量。申报对象要围绕做优人才工作的有形载体、强化人才引育管用的有效抓手开展项目编制,实施内容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目标任务要以定量描述为主、定性描述为辅,相关数据指标要确保项目实施期限内完成。能够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形成具有辨识度成果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人才项目,将给予重点支持。申报对象应主动与指导单位(见附件2)或区委人才办沟通对接,确保项目包装质量;指导单位要协助申报对象做好项目包装、申报、实施、验收等工作。
(三)严格管理。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给予补助,严禁代编代报、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和套取专项资金,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并严肃处理。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等。
(四)报送要求。2023年7月17日前,申报对象将《申报表》纸质件(签字盖章)和电子档报送至区委人才办(区党政办公中心303室)。申报对象不得擅自增减或更改项目申报表格式内容。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纳入2023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