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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0 10:12 发布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关键软件方向第三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行业企业:
为深入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1号),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增强关键软件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助力数字重庆建设,经研究,发布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关键软件方向第三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最少2家单位、最多5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包含1家牵头单位和其他配合单位,且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一年内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查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信息)。
2.牵头单位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均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信息技术服务能力,相关产品和技术在行业有应用案例。
3.配合单位中至少包含1家企业为该产品的应用单位,且该应用单位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有实际需求,能为项目落地提供试验环境和应用场景。
4.每个联合体只能申报一个榜单,申报多个榜单的视为无效。牵头单位确定申报一个榜单后,不能再作为配合单位申报其他榜单。
二、申报流程
1.编制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相关申报资料(附件2)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前将资料提交至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地经信主管部门,并将申报材料刻录成电子光盘一并提交。申报资料和电子光盘各一式两份,一份留当地经信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当地经信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市经济信息委。
2.区县审核推荐。区县按照自愿联动竞争原则组织项目申报实施,项目扶持资金由市、区(县)两级按照1:1比例共同承担。区县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申报单位推荐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对应区(县)政府出具项目资金支持函,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电子光盘、推荐表、支持函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软件处9008室(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63899975、15923171819。
3.专家评审公示。收到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料后,市经济信息委将按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每个榜单确定1家联合体揭榜。评审后,将揭榜信息在市经济信息委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布揭榜单位名单及项目任务书。
4.揭榜项目实施。揭榜名单发布后,揭榜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期间,市经济信息委持续跟踪项目进度,按年度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发放依据。
5.揭榜成果验收。揭榜单位完成项目攻关后,可申请验收。市经济信息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验收。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区县经信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认真做好初审推荐。
3.市经济信息委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为揭榜单位提供良好的项目实施环境,对于揭榜单位由于不可抗力无法推进实施项目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