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
产品
供应
企业
发布时间:2023-05-04 17:19 发布单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梁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2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梁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唐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冯正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东升 区统计局局长
楚德云 区医保局局长
王家淦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 颂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立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周江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唐 梅 区委编办副主任
廖 爽 区教委副主任
肖中杰 区科技局副局长
徐召军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范 佳 区公安局副局长
祝顺利 区民政局副局长
舒宗全 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区社保中心主任
王久新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江 毅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唐高寨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王秋艳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国云 区交通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文小琴 区商务委副主任
方厚剑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龙伦奎 区国资委副主任
扈模英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光伟 区统计局副局长
田世君 区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袁世奎 区税务局副局长
李安平 国家统计局梁平调查队副队长
张光飞 邮政梁平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东升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地区的经济普查实施工作。
(二)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为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区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