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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10:00 发布单位: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联合基金旨在发挥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和集聚市内外优势科研力量持续深入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助推我市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联合基金面向全市高校公开申报,重点支持优秀人才团队,以及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国家和市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重庆实验室、重庆市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重点创新平台开展研究,力争实现前瞻性、引领性、原创性重大成果突破,推动我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更好地支撑引领科技创新和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联合基金项目以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统一纳入重庆市科研项目限项管理,每个项目财政资助强度为50万元,资助期限3年。

三、领域方向

聚焦前沿、交叉、新兴领域,突出原始创新,鼓励自由探索;聚焦智能科技、生命健康、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突出需求导向,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

重点围绕“数学科学、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医学科学、合成生物学、量子科学、空间科学、地球系统科学、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绿色低碳”等领域方向进行征集。

四、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有关要求

1.科学性。科学问题凝练应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规范性。表述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

3.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

4.避免重复。避免陈旧或重复资助,特别是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二)指南建议人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在本领域具有较高活跃度和学术影响力;

3.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重庆实验室、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国家和市级野外站等创新平台的科研人员。

(三)注意事项

1.采取各创新平台限项推荐方式,每个平台限报1条。

2.请各单位组织所属创新平台填报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表(见附件1),并做好筛选论证工作。

3.鼓励联合市内外优势科研力量、产学研联合提出指南建议。

4.推荐单位要做好查重工作,注意与国家和市级项目的协同衔接,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

5.数学科学领域方向的指南建议由重庆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牵头组织全市相关单位凝练提出,并由中心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6日17:00前,将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表(附件1)和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09室

邮  编:401147

联系人:刘哲知,67817170;陈恒,67605997

邮  箱:cq_science@163.com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