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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0 09:44 发布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渝经信服务〔2023〕7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重庆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业精神,弘扬工业文化,根据《重庆市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市经济信息委拟开展第三批重庆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庆市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1980年前建成的作坊、车间、厂房、管理和科研场所、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以及与之相关的生活设施和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产品、档案等。
二、申报条件
申请重庆市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重庆发展史或重庆工业建设史上有标志性意义,与重庆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二)具备浓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在特定历史时期,对当时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能反映同时期人文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
(三)其规划、设计、工程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工业风貌,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四)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技术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
(五)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
三、申报程序
(一)准备申报材料。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和准备相关资料,并报送区县经济信息主管部门。
(二)区县推荐。各区县经济信息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市经济信息委。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经济信息主管部门要加强发动和组织,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指导相关遗产所有权人做好申报工作;要严控遴选数量,按照优先顺序,切实将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报。
(二)请各区县经济信息主管部门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一份)报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
(三)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三批重庆市工业遗产名单,并在市经济信息委官网上公布。
联系人:袁毅;联系电话:63896732,18108398602;电子邮箱:shengfuchu@126.com。
材料寄送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