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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2 10:18 发布单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2022〕2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渝高技办〔2022〕15号)、《关于印发助力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渝人社〔2022〕6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服务全市“满天星”行动计划发展,推动“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健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工作体系。至2025年,全市高质量开展数字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开展数字技能人才评价3万人次以上,开发30个以上培训标准,建成30个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智能+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孵化空间等数字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培养一批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高超、服务优质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能人才。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业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以上简称培训机构,下同)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从业人员和就业重点群体为主要对象,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适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能人才就业创业和成长需要。

    (二)健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数字技能职业培训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标注的数字技能职业(见附件)为重点,结合数字类专项职业能力和区县特色职业(工种),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最新的行业企业考核评价规范,开发并推行全面系统、实用可行的培训课程体系。培训机构要通过校企合作,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有针对性的优化课程设置,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强化从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综合职业素质培养,增强培训实效。

  (三)扩大优质数字技能培训资源供给。支持技工院校开设数字技能相关专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围绕数字技能,申报创建国家级、市级和区县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智能+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孵化空间,支持培训机构开设“满天星”数字技能培训项目,充分发挥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技工院校引领作用和社会培训职能职责,打造数字技能培训实训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立数字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分中心、基地)。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与优质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集聚优质资源,支持行业企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机构在培训联盟内组建“满天星”数字技能培训分盟,共同打造人才培养、人才交流、就业服务综合平台。

  (四)提升数字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围绕区域“满天星”产业发展要求,组织开发一批易学好就业的专项职业能力和特色职业(工种),定期发布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开发数字技能职业培训券,年均发放1万张以上。在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建立“满天星”数字技能培训专区,集中发布相关培训信息,帮助培训对象自主选择、按需参训。丰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形式,发布一批线上技能培训公开课,开发一批全线上补贴性培训项目,推进线上线下培训深度融合。发挥“一库四联盟”协同联动作用,组织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和就业见习培训,加大职业指导、求职招聘、担保贷款、创业孵化等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促进培训对象就业创业。

  (五)做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院校、社会培训组织备案为评价机构,开展数字技能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建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评价机构及职业(工种)备案“绿色通道”,试行备案承诺制。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用人单位采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评价规范,灵活运用过程化考核、模块化考核和业绩评审、直接认定等多种方式,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将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待遇有机结合。加大数字领域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评价机构征集力度,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支持数字技能人才参评数字工程师等职称,探索开展数字技术技能人才“一培一考三评三证”。

  (六)广泛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纳入“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和全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支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巴渝工匠”杯系列竞赛、行业技能竞赛和企业岗位练兵,持续开展信息通信、软件测试、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网络营销系列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按照《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对获奖选手予以奖励,并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申报创建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和建设补助。推动职业技能竞赛标准转化为职业教育培训标准和课程,促进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提高培养质量和水平。

  (七)加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能人才激励保障。强化政府激励引导,切实提高数字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从业人员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职业吸引力。鼓励行业技能人才参加技能人才评比、评选和表彰,并给予适当倾斜。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运用中长期激励工具,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数字素养与技能是适应数字社会进步、智能产业发展的基本能力,是推动数据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数字技能人才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及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实施,作为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聚集资源,整合力量,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实施体系。

  (二)落实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地方人才工作经费等列支。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和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通过集中宣传、现场咨询服务、热线电话以及发放政策宣传页、投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好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和从业人员待遇政策解读服务。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和从业人员类型,积极打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能品牌。要深入选树先进典型,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岗位吸引力,鼓励引导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和技能报国。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