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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9 09:53 发布单位: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各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智慧农业重点项目储备入库前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对2023年智慧农业重点项目开展申报储备入库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要求
优先选择具备特色产业优势、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进行储备。申报储备的项目应符合有关规划(方案)要求,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储备过程中,要积极推进规划、用地、环评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完善落实。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
二、项目实施方案编报
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
三、项目申报入库程序
项目储备工作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遴选1个申报主体,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入库。
四、有关要求
请各农业经营主体按要求填报《2023年智慧农业重点项目储备清单》并编制实施方案。于2022年11月9日12:00前将《2023年智慧农业重点项目储备清单》和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纸质件4份,并发送附件电子版至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与农机管理科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九聪、牟参
联系电话:02371429727、02371414967
邮箱:14809598@qq.com
附件:1.2023年智慧农业重点项目储备清单
2.2023年智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