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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0年度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启动,全县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7月31日前向县经济信息委初审申报。
该补助资金的申报条件为在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企业按统计部门要求如实对2019年研究开发费用相关情况进行了报统,并已向税务部门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要求将研发准备金制度及2019年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等研发工作有关情况在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研发准备金备案平台上完成备案;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重点鼓励企业投入到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在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同时在同一申报方向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经费支持。
在补助方面,对符合申报条件且研发投入强度达到我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将按照研发投入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企业申报情况确定。单个企业获得的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补助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将不予补助。